政策法规
专项解读丨②石嘴山市开展市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如何实施?
一、工作职责
市纪委监委
强化日常监督,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和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及风险点和隐患点,建立台账,及时跟踪。推动有关部门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充分运用好审计、巡察等监督成果,对移交的涉及企业问题线索应查尽查、一查到底。
市属各国有企业
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分类梳理归纳,逐个分析研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
市国资委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所监管的8家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日常监督、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推进工作不力的下发督办函,统筹推动问题自查、整改落实等重点阶段任务,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按照规定予以追责问责。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市属国有企业有违规违纪违法及涉嫌腐败等问题的,及时将问题线索报送市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市审计局
结合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和市善道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生态保护林场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应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工作的意见》(宁纪办发〔2022〕21号)要求和大数据审计监督平台,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推送问题线索,建立健全大数据应用长效机制,提升国有企业信息化监管能力。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3年2月下旬--2023年3月31日)
(二)重点检查(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
(三)问题整改(2023年3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
(四)问题线索查办(2023年3月1日--2023年10月31日)